【視覺藝術】 皮影戲道具偶

典藏者
屏東縣政府文化處
詳細資料

角色說明: 轎夫。(為一般形式轎子)
技法說明: 轎子與兩個轎夫分開刻製,以竹片連接三件造型成為一體,單桿操作。

詮釋者-東華皮影劇團 張榑國 藝師

詳細資料

名稱

主要名稱
皮影戲道具偶

典藏與管理

典藏者
屏東縣政府文化處

描述

內容描述

角色說明: 轎夫。(為一般形式轎子)
技法說明: 轎子與兩個轎夫分開刻製,以竹片連接三件造型成為一體,單桿操作。

詮釋者-東華皮影劇團 張榑國 藝師

物件類別
視覺藝術
其他內容描述
材質: 

尺寸: 

X軸/寬: 46.5
Y軸/長: 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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