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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錄理由:具地方文化特色。是泰武鄉的,頭部雕刻接近來義,人頭是嘉興部落。
中華民國95年10月18日屏府文博字第0950205943號
藝術作品-雕塑品
一般古物
臺灣原住民
317 × 17 × 16 cm
35 kg
木
雕刻